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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翠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重庆市康祥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合建仓库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的公示

日期: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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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忠县翠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重庆市康祥烟花爆竹销售公司

编制背景:为贯彻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保障项目安全,同时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特编制《忠县翠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重庆市康祥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合建仓库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编制依据:1.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 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5.《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6.《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 50161-2022) 7.《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等。

编制单位: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规划内容:本次拟建项目位于忠县东溪镇双新村三社老地沟(小地名),距忠县县城约11公里,总用地面积18174.25平方米(约27.26亩)。规划设

计建、构筑物5处,分别为仓库管理房、消防水池、烟花爆竹仓库1#、烟花爆竹仓库2#、烟花爆竹仓库3#。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忠州广场3.北山广场4.项目所在地5.忠县政府网6.忠州之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鸣玉溪大道99号忠县政务服务中心2栋22楼221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23-54232895

附:1. 总平面图2.鸟瞰图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4.公示申请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公示申请

总平面图鸟瞰图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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