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彩在线

图片
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学生管理>学籍管理
您当前的位置: 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学生管理>学籍管理
[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938/2024-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忠县教育委员会:随迁子女入学

字号:
分享:

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随迁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报,审核通过后到对应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023年城区小学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忠州三小、甘井小学、鸣玉溪小学、顺溪小学。县外小学毕业生流动到我县入读初中一年级,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报,审核通过后到流入地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县内小学毕业生需在县内初中学校流动的,由家长向流入地初中学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流入地初中学校报教委审批同意后在“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异动申请,原初中招生学校和教委审核通过后到流入地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023年城区初中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民族中学。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国足彩在线: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