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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5005127XM/2023-00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重庆市忠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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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畜牧兽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县农业农村委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等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和服务。

3、承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以及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等具体工作。

4、配合县农业农村委,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对相关车辆、场所等实施消毒,对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实施无害化处理。

5、配合县农业农村委,对动物屠宰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及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实施防疫监督。

6、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及监督管理。定期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7、受县农业农村委委托,配合相关单位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承担对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8、受县农业农村委委托,对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产地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

9、配合有关单位对草原建设、保护、利用,自然灾害预警和防治,维护草畜平衡、依法保护草原等实施监督管理。

10、负责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 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11、承担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畜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风险防范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统计、录入、报送,配合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2、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养殖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指导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产品投诉举报。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忠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内设科室 1个,即:办公室,按照乡镇建制下设 28 个乡镇站,加挂“忠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xx镇站”牌子,作为忠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465.65万元,支出总计5,465.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4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数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46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4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5.6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465.6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84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465.65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65.6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84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4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85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4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85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5.46万元,占0.3%。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8.36万元,占16.4%。

(3)卫生健康支出276.00万元,占5%。

(4)农林水支出4,036.56万元,占73.9%。

(5)住房保障支出239.27万元,占4.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6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2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2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等。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54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38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29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54万元,增长133.1%,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

2022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6.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29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54万元,增长133.1%,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78批次2,9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尽量统筹安排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5万元,下降63.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重庆市忠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资产均在重庆市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统一登记,在重庆市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决算报表反映,未在本单位决算报表反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无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梁云霞 ??023-5423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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