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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9805114T/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忠府办发〔2021〕89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忠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足彩在线:印发忠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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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忠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忠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前言

忠县地处重庆中部、三峡库区腹心,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是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时期,忠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足彩在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矢志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着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普遍增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行稳致远。

“十四五”时期,既是忠县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和“一地一城三区”的关键时期,又是忠县全面聚焦“双碳目标”“双城经济”“双群联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攻坚期,为充分发挥自身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切实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忠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在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基础上,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形势,围绕“一地一城三区”发展定位,充分衔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和上位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编制《忠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专项规划、政策措施时应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形势

“十三五”时期,忠县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这五年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措施最实、成效最显著的五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新路径,污染防治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生态建设压力较大,资源约束趋紧,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十四五”时期,是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忠县必须抓住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切实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生态环保意识达到新高度。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大制度的实施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发生根本性转变,“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大环保体系逐步形成。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等系列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共识和行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已逐步成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生态保护修复开创新局面。严格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功能定位,全面划定“三区三线”,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严格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开展造绿、增绿、护绿行动,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2%以上。强化全县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湿地面积稳定保持1.22万公顷。完成长江经济带自然保护地21个重点点位实地核查,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问题台账管理,督促“绿盾”行动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绿地提升行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15.99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99.3平方公里。持续推进矿山生态治理修复,治理面积0.97平方公里。

环境质量改善满足新期待。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碧水、蓝天、宁静、绿地、田园”五大行动,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减少8.5%、4.9%、3.9%、50.6%。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7天,位居渝东北前列,创历史最好水平,PM2.5、PM10、臭氧年均浓度分别下降至30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115微克/立方米,“忠州蓝”刷爆“朋友圈”。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黄金河、汝溪河等15个监测断面水质持续提升,2019年首次全部达到Ⅱ类标准,2020年稳定保持Ⅱ类水质,优于考核要求。长江苏家和白石水库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达标率100%;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连续三年攀升,2020年达标率为95%。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土壤、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县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市前列。

绿色发展方式成为新路径。印发并实施《以美丽忠县为主题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不断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打造新能源、生物医药、智能装备、资源加工等四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海螺水泥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忠县造”竹纤维餐具荣获第四届国际竹产业博览会金奖,引领“以竹替塑”理念走向世界,绿色创收年产值达160亿元。建成专业化电竞馆,整体规划建设电竞特色小镇3.2平方公里,精心打造电竞孵化中心、电竞数字产业技术学院,数字产业园区实现产值75.15亿元,万元GDP能耗下降22.4%,数字经济成为新引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忠县绿色发展主旋律。

突出环境整治迈出新步伐。始终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注重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标本兼治,突出高位推动、压紧责任、扎实整改。建立“四级联动”机制,形成整改合力,全覆盖排查突出问题,严格督办考核,巩固整改成效,有效整改、按时销号中央环保督察、市级环保督察、专项督察、“绿盾”行动“等“中字头”“部字头”“市字头”监督检查指出的一大批问题,切实整治污水“三排行动”发现问题。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城市污水处理厂超负荷问题彻底解决,获评全市督察整改典型示范,一大批环境问题得以解决,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新格局。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具体化,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相继出台忠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忠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初步构建分解明责、监督履责、失职问责的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建立生态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管理和评价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日臻完善。

环保铁军锻造展现新风采。忠县生态环境局被国务院表彰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1人被生态环境部表彰为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先进个人,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连续四年荣获全市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1人获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大比武一等奖。《忠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19年)获评全市一等奖。《忠县污染源监测及排污状况报告》连续五年获评全市二等奖。《绿色新路》《守护蓝天》短视频分别获全市“最佳组织奖”和“最佳魅力奖”。

专栏1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实际值

完成情况

空间

优化

1

生态保护红线

细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严格执行

149.93平方公里

完成

2

森林

增长

林地面积总量

万亩

≥127

128

完成

森林覆盖率

%

52

52

完成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600

600

完成

3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10.45

12.91

超额完成

绿色

发展

4

万元GDP能耗下降率

%

【15】

【22.4】

超额完成

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

%

【35】

35.8

超额完成

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

【16】

按要求完成二氧化碳减排

完成

7

净增建设用地总量

公顷

≤133

61

完成

8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5

100

超额完成

环境

质量

9

空气

质量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70

97.5

超额完成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比2016年

每年下降3微克/立方米

2016年56微克/立方米,2020年30微克/立方米

超额完成

10

长江苏家、渠溪河、汝溪河、黄金河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完成

11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城市

%

100

100

完成

乡镇

%

85

95

超额完成

12

声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标准

达到功能标准

完成

13

土壤环境质量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完成

污染

治理

14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率

化学需氧量

%

【8.5】

【8.5】

完成

氨氮

%

【4.9】

【4.9】

完成

二氧化硫

%

【3.9】

【3.9】

完成

氮氧化物

%

【50.6】

【50.6】

完成

15

城镇污水处理率

%

85

86

超额完成

16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95

100

超额完成

规划指标完成率100%,其中9项指标超额完成。

注:【】内为5年累计数。

第二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主要挑战

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面临新要求新挑战。忠县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是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一方面,忠县位属渝东北远郊区县,运输结构以公路为主的形势未根本改变,全县经济体量较小,新兴产业支撑不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忠县位于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拥有88公里的长江岸线,以及500余公里的长江支流,县域内辐射库区水域较广,且面临大量船舶制造的关闭搬迁,原生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极易引发水体污染,局部地区环境风险防范压力较大。加之忠县又是三峡库区水土流失严重重点区县,全县水土流失面积511.87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23.41%,土质脊薄,区位敏感,均导致“三峡库心”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任重道远,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难度增大。

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十三五”期间,全县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随着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深入推进,公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压力加大,生态环境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一方面PM2.5年均浓度虽多年持续下降,但仍高于同类考核组其他区县,污染物形成机理及控制路径还不完全清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另一方面,部分流域年平均水质虽达到考核要求,但日均水质、月均水质仍有波动,难以稳定达标;城区噪声扰民问题依旧突出;农村地区受思想、利益等因素趋势导致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面临新压力新挑战。“十三五”期间,我县已初步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但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仍需完善,各级各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有待健全。一方面,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较多。不同程度存在场镇污水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不优、污水处理设施后续运行维护力度不够;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建设不足、部分规模以下养殖户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配套,运行不正常等。另一方面,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趋缓,生态环境监测、应急、监管执法能力较为薄弱,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覆盖不全面、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不足,“智慧环保”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机遇

从上至下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强,新发展理念中,绿色发展是其中之一;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战;现代化强国目标中,美丽中国是其中一个,生态文明建设的定位之高、要求之严、责任之重越发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切实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陈敏尔书记对忠县明确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提出加快打造“一地一城三区”发展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了更加突出位置。

区位节点收获重要战略机遇。党中央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统筹“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忠县既是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一廊腹心,也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又作为“双核”之“重庆核”北翼重要节点区县,全域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范围,给全县发展带来了新使命和新机遇。

库心建设自然生态资源丰厚。忠县地处长江三峡库区腹心,幅员面积2187平方千米,辖区内共建有4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和一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8496万平方米,坐拥一江八溪三山自然生态资源,既有江中仙岛、库心之心—皇华岛“一江八溪”(长江及汝溪河、渠溪河、大沙河、东溪河、大山溪、香水溪、乌杨溪)丰富的水系资源,又有精华山、猫耳山、方斗山等丰富的山系资源,自然资源条件丰厚,动植物种类繁多,县内野生动物达170余种,国家级珍稀保护动植物10余种,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全县先后斩获全国卫生县城、全国园林县城、重庆市森林城市、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旅游目的地等荣誉称号,为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保障。

“十三五”奠定良好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均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为“十四五”时期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全社会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正在逐渐形成,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逐步提高,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经验和基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护生态、因地制宜谋发展,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加快建设“一地一城三区”,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绿色本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积极促进忠县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地发展。

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按照忠县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全面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统筹区域范围内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地上地下水环境治理,统筹细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统筹全县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依靠法治。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积极探索绩效评价、损害赔偿、生态补偿、自然资产核算和离任环境审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新模式。

坚持相互协作,联防联治。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与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发挥渝东北渝东南城镇群重要联结点优势,健全与万州、石柱共建“三峡库心·长江盆景”跨区域协作机制,做到“一家亲”高站位谋划,做到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努力打造生态共建环境共享区域典范。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社会民众既是良好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环境保护的“生力军”。积极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引导和纽带作用,引导群众树牢“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意识,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发挥好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第三节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发展水平得到提高,生态文明体制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力争成功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市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得以巩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生态屏障更加完善,生态领域重大风险得以化解,让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美丽忠县建设目标逐步实现,“三峡库心·长江盆景”“一地一城三区”彰显忠州气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专栏2 忠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现状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单位GDP 能源消耗降低(%)

【22.4】

由市级下达

约束性

2

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由市级下达

约束性

3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7.0?

~

50.6


由市级下达

约束性

4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

100

由市级下达

约束性

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3】

由市级下达

约束性

6

森林覆盖率(%)

52

55

约束性

注:1. 2020 年空气质量指标值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明显高于正常年份,“十三五”时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值为93%。

2.【】内为5 年累计数。

3.“—”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统计。

4.除6 个核心指标外,其余多项工作指标在具体任务中体现。

第三章以双碳目标为抓手,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高标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根据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要求,以双碳努目标作为抓手,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行“生态+”“+生态”发展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构建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绿色+”模式,推进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高标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一节推动能源低碳转型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以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为抓手,压减高耗煤产业用煤需求,严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费项目。严把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关与推进淘汰燃煤锅炉,全县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压散煤、换电煤,加强城乡接合部、棚户区燃气设施改造及以气代煤。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立足水能等资源优势,布局抽水蓄能项目。加快构建锂电产业链,强化页岩气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打造百亿级新能源产业集群。让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提高清洁能源在公共交通、货运物流、船舶燃料中的比重。建设智慧能源体系,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达市级要求。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重点产业能效改造提升,提高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推动能源互联网创新。积极引导耗能行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建立健全耗能企业用能承诺信用管理及惩戒机制。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推广应用低能耗建筑技术。稳步推进电能替代,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车船用燃油领域天然气替代,加强港口岸电及LNG充能设施建设。

第二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严把环境准入关口。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等规定,优化沿江地区产业布局、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机制,拓展“网上办”“掌上办”,做好提前对接和跟踪服务。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建设以新能源、生物医药、智能装备、资源加工四大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为主要支撑的现代制造业体系。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为重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亩均“产值上万、收益五千”效益农业,提质增效柑橘、笋竹等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以大数据智能化引领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淘汰调整落后产能。严格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规定,对达不到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标准的落后产能,由相关主管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产能,依法责令整改或关停退出。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对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报批关停退出。

第三节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

实施节能降碳增效。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实施产品碳标准认证和碳标识制度,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控制工业生产过程、农林活动、废弃物处理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参与碳交易,增加林业及其他生态系统碳汇。完善低碳发展支撑体系,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等试点示范。

聚焦低碳重点领域。全面融入碳排放市场,组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数据报送、核查、履约等工作,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水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落实差异化碳达峰路径。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矿山,构建绿色工业体系。推动商贸物流、交通运输、餐饮等服务业绿色转型。培育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柑橘、笋竹、红豆杉等特色林业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气候经济、山上经济、水中经济、林下经济等。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资源产出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全面构建废弃物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发展提升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鼓励使用再制造产品。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升级,以渝东北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为依托,打造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

第四节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摸清创建底数。“摸清底数”是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首要环节。紧紧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开展摸清创建底数。通过自查、排查各单位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涉及工作推进、制度完善、项目建设、任务完成、责任落实、示范创建、高质量发展考评有关指标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内容形成“三单一表”清单。

编制创建规划。以规划引领推动忠县注重过程、注重实效,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项资金,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忠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规划、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创建工作信息。

补齐创建短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区过程中,既要保持自身特色优势,又要对照创建工作要求,将工作着力点放在重点环节突破上,补齐短板,确保重点指标稳定达标。突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两项指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水管网运行维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植绿增绿行动,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率,提升城镇饮水及农村饮水合格率和城镇人均公园绿地。进一步补齐管理短板,加大绿色低碳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绿色出行、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到2025年,力争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全方位打造绿色生态。坚持生态立县战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协同作战、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格局,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营销,着力打造新能源、生物医药、智能装备、资源加工四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强化“忠县造”发展战略。继续发扬“忠橙”“忠州橙汁”“乡土忠州”等绿色食品,海创环保被忠县认定为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全社会”参与,凝聚乡村振兴“一条心”。强力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在提升“绿水青山”的颜值中提升美丽乡村的产业附加值。

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守护绿水青山、推动“两山”转化、健全“两山”实践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努力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实现生态保护与生态价值互促共赢。2025 年,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模式、政策、机制创新,高标准守护好绿水青山、高质量推动“两山”转化、高起点完善体制机制,建成重庆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壮大金山银山。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一张蓝图干到底,继续以柑橘产业和田园景观为基础,突出“综合体”功能,发展“柑橘+休闲观光”、“柑橘+文化旅游”、“柑橘+体育健身”等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的生态化改造和融合发展,生产销售出中国足彩在线:“生态+”产品,发挥三峡橘乡独特生态资源的多重效益,探索出具有橘乡特色的“两山”转化路径。

加速聚集创新要素,提升“两山”转化动力。坚持以人才为核心集聚创新要素,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突出科技、平台、人才等创新要素集聚,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完善电子商务平台搭建,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人才队伍活力,全面提升“两山”转化动力。

第四章 以群众期盼为核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高品质打造山水生态宜居新城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由水污染治理为主向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流域“三水”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进一步提高重点河流湖库水质,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综合防治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高品质打造忠县山水生态宜居新城。

第一节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加强水环境治理。落实《忠县聚焦“3+2”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集中整治黄金河、汝溪河为重点,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落实《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到2025年,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摸底排查城区、场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逐步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以乡镇、撤乡并镇为重点,开展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工作,推动实施重点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持续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提标改造工作。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进一步提升。

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化“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建立完善流域档案。持续加强黄金河、汝溪河、东溪河等主要次级河流水环境整治,持续开展畜禽养殖、农村面源、城镇排水等污染源专项治理,确保次级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稳定保持集中式饮用水源、白石水库、长江苏家、长江干流忠县段及其一级支流等良好水质。到2025年,长江苏家、长江武陵、渠溪河黄岭桥、汝溪河高洞梁、黄金河卫星桥等5个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

加强水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实现黑臭水体“长治久清”。以重点流域为重点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快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井河生态调节堰建设。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以重要河流源头和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推动开展水源涵养区建设。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加强水安全保障。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信息化、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水源地监测,推进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自动化监测。严格落实《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环境准入,定期巡查、及时整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不达标水源地污染源调查,制定、实施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方案。到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一步提升。

第二节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深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管控,推行实施水泥行业等量或者减量替代,根据出台的水泥行业氮氧化物、颗粒物超低排放相关标准,加强水泥、煤炭、砖瓦、陶瓷、建材加工等行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监管,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或者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料,推动适时把挥发性有机物(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

深化交通污染治理。推进交通运输结构,加快物流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广利用纯电动汽车开展货运中转。鼓励更换混合动力汽车和小排量客车,对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落实相关措施。鼓励全县燃油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租赁用车优先使用纯电动车。鼓励个人购买电动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对纯电动汽车实施优先通行等措施,提高纯电动车使用率。鼓励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等创新商业模式的探索;鼓励各类资源以多种方式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快车联网、智能电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与服务,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创造中国足彩在线:便利条件。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加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监管执法,定期开展油气回收抽测抽检,推动加油站逐步开展三次油气回收工作。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管控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动力排放污染控制和治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深化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置密闭围栏以及降尘、抑尘设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强化工业扬尘控制,检查督促排放粉(烟)尘的工业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检测设施建设、管理,依法从严惩处违法排污企业,确保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运行正常,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对水泥厂、砖瓦厂、建材加工企业以及其它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的企业环境监管,禁止露天切割石材、木材等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定时清除厂区地面积尘,冲洗出厂车辆,防止运输车辆带尘上路。

深化生活污染治理。加强建成餐饮业油烟排放监管和专项治理工作,尤其是敏感点周边餐饮的监管整治,定期开展监测,查处长期油烟污染扰民、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闲置等违法行为。重点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开展清洁能源改造,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保持正常使用并达标排放。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鼓励创建餐饮油烟整治示范街,建立完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对县城的重点区域范围内露天烧烤、烟熏腊肉和香肠制品等行为的劝阻、查处和执法力度。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城区严控露天焚烧垃圾,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焚烧落叶、枯枝杂草、生活垃圾等。

提升污染应对能力。及时完善修订大气污染监测预案,深化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预警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强化气象观测,采用高炮、火箭等多种方式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第三节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防治

严格土壤用地管控。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加强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会同有关部门以实际退耕面积核减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时予以调整。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的技术应用和示范推广,总结适宜于当地的农作物安全生产技术,加快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综合治理,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排查、筛查和系统名单比对工作,动态更新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数据库和项目库。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对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监测。以星博化工为重点,推进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实施轻度和中度受污染土地修复治理,打造场地修复试点示范。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搬迁关停工业企业应当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未进行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转移用地性质。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以产业园区、页岩气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检测评估,统筹推进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公布地下水污染地块清单。开展地水下污染修复试点,实施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区域—地块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第四节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整治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贯彻落实《忠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三区、五沿、38条流域、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优先控制单元为重点,全面完成全县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使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的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组织架构,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乡统筹管理体系,实施专业化社会运行管理,督促运维机构在所在片区的乡镇设立运维工作站,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的督查、指导。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持续深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按照“五有”标准,积极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设。到2025年,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100%。

防治种植业污染。加大种植业投入结构调整力度,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开展田间肥料试验,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结合?井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绿色防控工程项目经验,广泛推广物理防控、生物防治、生态防控技术。推进县级废弃农膜回收贮运中心、废弃农膜加工企业、乡镇农膜回收网点系统建设,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完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强力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实行“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原则,落实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包装瓶(袋)回收的主体责任。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率,降低对环境的危害。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综合利用,继续开展露天焚烧秸秆专项整治行动,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废弃农膜回收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进一步提升。

防治养殖业污染。按照“应关尽关,零复养”原则,深入巩固全县禁养区内无规模养殖场现状,加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力度,查漏补缺,严把新建、改扩建关,切实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监督管理网格化、案件查处不遗漏、责任追究可追溯。推广种养结合、生态还田模式,扶持粪污处理企业改扩建,引进推广托管处理模式。推进忠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利用焚烧法科学处理病死畜禽,完善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处理长效运行机制。按照《重庆市忠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布局,严格水产养殖“三区”管理,全面禁止在三峡库区消落带从事畜禽养殖。推广绿色养殖、鱼菜共生、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加强巡查监管,定期开展水产养殖场巡查。到2025年,全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大力建设美丽乡村。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成果,持续靓化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抓“院、村、片”典型示范引领全县人居环境改善,形成“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户厕所改造、农村公厕以及旅游公厕建设。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田园综合体),维护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的成果。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定期组织开展乡道、村道养护管理质量抽查考核。到2025年,建设美丽乡村40个。

第五节推进环境噪声污染整治

严控工业企业噪声。加强现有工业噪声污染管理,工业企业必须积极采用降噪工艺和强化管理措施。鼓励工业企业淘汰高噪、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企业自觉保护环境意识,严肃查处噪声超标行为。突出源头预防为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对噪声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工业污染源开展整治。

严控道路交通噪声。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调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推广交通噪声智能管控。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开展机动车禁鸣专项整治,完善禁鸣标志设置,规范鸣笛行为,设置违法鸣笛曝光台。积极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加强城市道路噪声污染控制,划定禁鸣路段和时段,加强声环境敏感点禁鸣执法。城区新(扩)建道路铺设改性沥青路面,对沿线两侧的学校、医院、住宅等噪声敏感目标逐步采取安装隔声窗、建设绿化隔离带、封闭建设等降噪措施。加强船舶噪声污染控制,船舶在城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不得习惯性鸣笛。

严控社会生活噪声。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强化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监管,指导社区居民制定社区安静公约,推广限时装修等措施,提高社区居民文明、守法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维护良好社区环境,积极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巩固香山公馆等7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加强高考、中考等重要考试期间噪声监管,依法查处噪声扰民行为。

严控建筑施工噪声。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县级重点项目、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防治,强化项目业主方和施工单位噪声防治主体责任。以夜间施工为重点,加强医院、学校等周边工程项目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严格执行夜间作业审核制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夜间巡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夜间违法作业行为。建立夜间违法作业曝光平台,定期向全社会公布严重扰民的工地(开发商、施工单位等)名单。

第五章以共建共保为导向,积极融入双城经济圈建设,

高质量建设绿色协同发展示范区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符合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新形势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的重大战略支撑。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联检联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全面提升三峡库区生态功能、生态价值,协同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和长江流域污染治理,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高质量建设绿色协同发展示范区。

第一节协同构建生态监管一张网

加强联检联测。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会商工作机制,开展事中事后协同监管,共护一方生态,共促一方发展。加密监测,共促“联检联测”,与周边区县加密长江上游流域水质协同监测。协同合作,共建“联防联控”。强化长江上游跨区域生态大保护,与毗邻地区加强环境执法与应急联动工作、长江流域应急管理联动协作、应急联动等,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定期会商研究,积极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共同应对跨区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

加强执法联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落实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协作,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司法合力。同时可借助电子化办公系统设置电子化环境保护、公安联合执法系统,实现环境违法案件信息互联互通,提高联动执法效率。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联动执法效率。加强生态环境联合监测与数据共享,强化跨部门、跨县、跨省市水体监测网络建设,落实跨界断面水质监管数据共享机制、跨界水质监测异常数据协商机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共同确定突发环境事件水质监测断面,联合开展预警监测。建设跨县空气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空气质量联合预报预警。深化大数据在指挥调度、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应用,实现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深化跨部门、跨行业的生态环境信息合作机制。

第二节协同推进跨区域环境治理

加强跨流域污染共治。加强跨界流域联防联治,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水环境联防联治机制,开展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处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落实跨区域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跨县、跨省市水体监测网络,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加强工业污染、畜禽养殖、入河排污口、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加强三峡库区入库水污染联合防治,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统筹规划建设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推进水域“清漂”联动。推动毗邻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联合防控体系。

加强跨区域大气联治。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协作推进周边区县在项目会商、预警预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常态化运行机制的建立。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设跨县、跨省市空气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实施联合预报预警。建立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推进应急响应一体联动。探索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连片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加强油品质量联合监督。创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

第三节协同筑牢三峡库区生态屏障

共建长江生态廊道。科学规范、优化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开展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勘界定标和监管平台试点建设。围绕“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目标,保护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抓好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三期、国家储备林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协同推行林长制,持续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联防联治联动工作。

共建长江最美岸线。构建以黄金河和汝溪河等为主体,其他支流、湖泊、水库为支撑的长江最美岸线。深入落实河长制,深化统筹“三水共治”,加快推进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持续加强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水生生态修复科学研究,建设示范河流。加强水污染治理和重点水源地保护,大力削减入河污染物总量。开展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集约利用岸线资源,合理规划设置码头港口区、水利防洪区和生态保护区,统筹岸线与后方土地使用管理,加快建设河岸缓冲带,提速推进长江沿岸沿江湿地公园建设。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登记试点。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登记试点。研究建立河道岸线资源占用补偿和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推进水运集约绿色发展试点,持续推进绿色港口、生态航道等建设,推进散小码头整治。

第六章以保护修复为重点,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

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优化生态安全格局,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保护好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严守城市绿线,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治理修复水土流失、消落区、采矿区等生态退化区域;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

第一节保护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科学编制《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分区,立足全县资源禀赋条件和发展基础,主动融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确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入落实《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结合市级对忠县生态空间保护目标,进一步明确生态空间用途分区和管制要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其他涉及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规划、方案,须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生态空间用途和管制措施进行细化。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和前提,科学编制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的相关规划。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禁止随意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用途和范围,对涉及重大的民生保障项目或重大战略需要调整的,必须开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逐步退出红线范围内农业用地,原有居住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改建和扩建。到2025年,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保持不低于市级下达标准。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科学评估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保护价值,重点对整合、新建、撤销、大面积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跨行政区自然保护地进行优化调整。整合优化精华、巴营、石子、天池等9个自然保护地,组织专家团队开展预案编制,强化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技术支撑。有序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原住居民有序搬迁,依法清理整治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项目,通过分类处置方式有序退出。以自然恢复为主,以人工措施为辅,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强化全县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到202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不低于市级下达标准。

第二节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严格林地资源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建立健全天然林用途管制和保护监管制度,加强林业重大灾害防控,强化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从总量控制、分级保护、差别管理三个方面,严格执行《忠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行林地“一张图”管理,加强新造林管护,切实保护好天然林,强化森林采伐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长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推进城区绿化提升,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严格守住全县128万亩“林地红线”。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5%。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加强皇华岛国家湿地自然公园保护力度,打造“三峡库心·皇华仙岛”。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建立湿地资源数据档案和湿地名录。因地制宜实施镇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口等区域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稳定性。

保护城市生态系统。严守城市绿线,建设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以及其他附属绿地,打造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绿地的过境景观绿带,续建白公生态文化公园;实施绿化彩化、生态绿廊等工作,加大园林绿化损绿毁绿的整治,加强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的日常巡查监控,严查擅自砍伐修剪树木、毁挖城市公园、侵占小区绿地等损绿毁绿行为;依法查处开发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缩水行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进一提升步。

第三节保护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加强三峡库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长江干流、重要水源地、山洪灾害易发区等水土流失区域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水土保持建管模式改革创新,依托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退耕还林、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市级每年下达的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宣传与监督执法,按照“应收尽收”原则,持续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力度,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专项整治库区消落带。加强库区消落带治理,河岸生态缓冲带建设,依法整治违规占用岸线项目,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清除河流违法障碍物和河滩地各类种植物及相关临时设施,恢复沿江、沿河自然生态岸线。推进河道科学治理,开展河道清淤、消落带治理、河岸绿化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消落带污染防治、垃圾清理和日常保洁工作,加强消落带地质灾害防治。积极探索多样化治理模式,筛选耐淹树种,兼顾生态恢复与生态渔业发展,持续推进三峡库区消落带生物治理工程。

持续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要求,持续开展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植被恢复和复垦,优先实施位于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易复耕复绿的区域。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坚持“边建设、边开采”,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引导开展治理工作,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矿山,形成绿色矿山建设自评报告,并委托第三方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现场评估。到2025年,实施1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恢复损毁面积12.9公顷,创建绿色矿山8个。

第四节保护库心生物多样性

开展生物多样性摸底。以“一江、四水、六山”为重点,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动态变化和威胁因素,综合评估县域生物多样性分布格局特征、保护状况与保护成效,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基础。依托深圳国家基因库,与华大基因合作建设三峡库区生物多样性资源库,主要建设贯穿全生命周期的三峡库区生物资源样本库、活体库、标本库、科研与转化中心,构成“三库一中心”体系。

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围绕“方斗山、猫耳山、精华山”等森林生态系统,“长江、?井河、汝溪河”等流域生态系统,全面保护珍稀物种及自然生境,推进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加强对“荷叶铁线蕨、金佛山兰”等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极小种群濒危植物及古树名木就地保护。禁止捕猎或进行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建立禁捕长效机制。

控制外来入侵物种。推动生态状况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报告体系和控制技术体系、外来物种生物防治技术方法及综合治理技术体系,对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建立有关奖惩制度,对非法引进外来物种,对生态环境和经济造成巨大危害和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推动外来入侵物种入侵和危害机制及引进外来物种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综合防治方法的研究。

第七章以环境安全为底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防范化解生态领域重大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强化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提升环境风险管控意识和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面完成生态领域重大风险化解。切实构建“企业主体、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环保支撑、社会参与”全过程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第一节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健全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实行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生、司法、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多部门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联合监管。完善行政区域、重点流域、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

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企业、港口码头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夯实环境风险预警能力建设和技术储备,提高重要生态系统灾害风险预警与评估服务能力,推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协调机制。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视情及时修订相邻区县、县级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协议,完善应急联动制度,推进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分析和调度等信息共享,妥善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应急、消防、交通管理、水利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事件会商、联合培训和应急演练,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职能职责。不断巩固“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机制,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根据重庆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重庆市“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南阳实践”经验推广工作安排,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全县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强化跨区域、跨流域灾害事故应急协同联动;优化应急救援力量布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保障,完善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提高快速调配和紧急运输能力。做到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第二节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完善核与辐射监管机制。加快构建权责分明、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开展辐射工作场辐射风险评估,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重点监管高风险活动,对辐射风险较低的活动提出豁免管理或简化管理制度。加强与公安、卫健委等部门做好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合力推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放射性物质安全监管。开展辐射工作场所放射性废物、废旧放射源、闲置放射源清查,重点消除历史遗留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实时更新放射性物质安全管理台账,确保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闲置放射源安全处置达100%。对放射治疗、医用诊断、药物生产、安全检查、工业探伤用射线装置进行风险评估,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射线装置报废处置的监督检查。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优化输变电、广播电视发射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落实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要求。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的运营和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周边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坚持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对广播电视台、雷达站、变电站等电磁辐射设施周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夯实电磁环境监管基础。

第三节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完善废物处置体系。贯彻落实源头管理精细化、储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利用处置无害化的要求,完善危废监管清单,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系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杜绝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两张皮”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和细化固体废物管理,提升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水平。整治区域全覆盖、涉危单位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各方参与,促进社会各方从旁观者、局外人、评论家转变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宣传员、参与者、贡献者。

提升废物处置能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以固废处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原则,规范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全过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新改扩建工业项目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值,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强钢渣、矿渣、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以绿色生活方式为引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通过发布绿色活方式指南,制定“无废商圈”“无废饭店”“无废公园”“无废景区”“无废学校”“无废机关”等创建标准;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支持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落实垃圾分类要求,推动资源化利用。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创建绿色商场,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

第四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化解

实行危化品全过程监管。严把危险化学品准入关,全面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及时更新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信息系统数据。督促化学品生产企业采取防渗漏、防垮塌等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推进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追溯系统,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

加强重点企业隐患排查。对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科学评估规划、安全、环保等合规情况,有序实施整治搬迁工作,不搞“一刀切”。对尚未搬迁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严格重金属污染企业的准入,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域内新建涉重金属排放的企业,严格限制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不再审批国家限制类的涉重金属建设项目。

提升信访投诉处理能力。畅通来信、来访、互联网、电话等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抓好微信、微博、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传统渠道,拓展电视问政、网友提问、媒体网站等新兴诉求反映方式。实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积极推进网上信访。不断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统筹管理各渠道的信访投诉,确保有效信访投诉“问题有人接、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

第八章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健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体系。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持续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提高环境治理措施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深化联动毗邻区县跨区域合作,建立健全污染预警协商、联动处置机制,构建全民生态环保行动大格局。

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各司其职、认真履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加快构建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从严从细做好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据排污许可证开展日常环境监管。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新制度。

第二节提高精准科学依法治理能力

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治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锻造生态环境监测铁军,着力打造规范化、专业化的环境监测队伍。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统计中的应用,加强环统数据融合统一。开展各类污染物来源解析,深化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实现差别化监管、分级分类治理。建设智慧环保综合管理平台,在传统环境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将“互联网+”的思维和理念与以物联网为基础的智能化软硬件系统融入到环境监测工作中,利用信息平台与智能系统优化区域环境,改变环境污染治理与监管模式,提升污染治理效果。

提高生态环境科学治污能力。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相关领域、相关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深入学习国家各行业领域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加强生态环境技术评估工作的开展,筛选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且适合忠县生态环境特征的技术,开展工程应用示范和规模化验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规划或其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技术评估、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等各类专家库在项目评审、技术评估、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生态环境科学治理能力,遵循客观规律,实事求是确定技术路线和工作节奏,运用科学方法提升治理效率。

提高生态环境依法治污能力。完善法治制度,构建保障体系,严格落实执法垂改,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环境质量提升、资源节约和有偿使用、生态修复、产业结构转型、新兴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结合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形成较为完备的地方法律法规执法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健全生态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等系列举措,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切实推进生态文明法治体制改革。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监管、依法追责,提高执法效能,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节构建全民生态环保行动大格局

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建立重大环境信访问题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重大疑难突出问题联动协调化解,增强信访工作合力。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主渠道和“548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实时公开或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度、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引导具备资质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倡导绿色生产方式。做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落后产业淘汰“两篇文章”,让传统产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发展培育一批、改造提升一批、限制淘汰一批,引导优质资源向产业“重中之重”集中倾斜,在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纵向延伸拓展。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充分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为全社会生产方式绿色化贡献力量。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居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节约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打造绿色科技住宅,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新型建材。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构建绿色交通体系,鼓励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绿色产品优先,倡导绿色办公,促进绿色消费。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培育绿色消费文化。

第九章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谋划一批对保护辖区生态环境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工程,促进规划任务与重点项目相互衔接。充分整合各领域力量、各方资源,创新资金筹措方式。加强资金统筹,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一节工程策划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关系,谋求可持续发展。忠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主要涉及绿色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控、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等5个方面,共85个项目。储备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稳步推进。

第二节资金筹措

忠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总投资约113.42亿元,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涉及全县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全县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年度预算管理,坚持有保有压。同时,所需资金投入巨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向上级争取水、气、土、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要素污染治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探索通过股权投资、建立基金,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建立社会资本投入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保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生态环保投入格局。

第三节效益评价

通过实施忠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全面提升全县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双赢”模式,全面凸显出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社会效益。通过各项重点工程实施,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行动体系,引导人民群众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形成全社会重视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满意度。

经济效益。通过绿色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一批重大工程实施,推动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改造,促进全县经济发展进一步转型。至2025年,进一步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生态型产业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生态效益。通过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控、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等重大工程,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全县环境承载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环境支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十章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新时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忠县全面开启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要保障规划刚性约束力,健全规划责任体系,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率,落实保障措施,发挥好规划纲领性作用。

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加强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与实施方案的衔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社会经济建设共同部署、协同推进,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建立指挥长制和项目责任制,各项工程明确由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推动重点工程落实落地。

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排兵布阵、现场督导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将规划涉及的重要内容、指标、目标任务逐级细分和年度分解,落实责任部门,以项目化、清单化组织实施。按照“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的六定要求,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科学确定路线图、时间表,县级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提高规划执行力。

强化政策协同。强化国家、市级政策导向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忠县的定位,坚定“双特”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一地一城三区”,研究制定和深化落实有关配套政策。围绕规划确定的各生态环境要素的主要目标,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分类实施重大项目。加强县级财政资金年度预算,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特别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强化统筹资金安排,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严格考核评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由县政府办根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解目标和任务,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中评估,尤其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估。实行最严格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强化评估和考核结果公开,确保各项任务序时推进,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县级部门领导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综合目标考评。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忠县人民政府网、忠县生态环境“双微”等平台,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加强舆情研判,完善重大舆情管理应对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氛围。加快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加速建设“一地一城三区”。

名词解释

1.“一带一路”:国家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简称。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中国与西亚各国之间形成的一个经济合作区域,大致在古丝绸之路范围之上,包括西北五省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西南四省市区(重庆、四川、云南、广西)。

2.三峡库心?长江盆景:2020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调研忠县时指出:立足自身优势、突出本地特色,坚定不移护生态、因地制宜谋发展,统筹江城与江村、山水与人文等要素,推动产城景、农文旅深度融合,加强与周边区县协作互动,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三峡库心?长江盆景”以忠县、石柱县沿江区域及万州区武陵镇共11个乡镇、5个街道为主体的区域,涉及长江岸线140公里,共约978平方公里。

3.一地一城三区:特色产业基地、山水宜居之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两群”绿色协同发展示范区。

4.一区两群:“一区”指主城都市区,该区域包括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21个区和万盛经开区。“两群”指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包括万州、梁平、开州、城口、丰都、垫江、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11个区县。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包括黔江、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6个区县(自治县)。

5.三区三线: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6.“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两点”即重庆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联结点。“两地”即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两高”即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三个作用”即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7.一村一品: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村为基本单位,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

8.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9.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指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要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

10.水产养殖“三区”:养殖区、限制养殖区、禁止养殖区。

11.邻避效应: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即采取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

12.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图文解读:一图读懂《忠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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