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忠县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州屏环路19号
邮编:404300
传真:023-54230702
电子邮箱:zxsthjjspk@163.com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 文号 |
审批 时间 |
审批 决定 |
公告? 日期 |
项目统一 代??码 |
1 |
重庆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忠县县城长河社区长道河500亩弃土场项目 |
渝(忠)环准 〔2023〕002号 |
2023年2月27日 |
批准 |
2023年2月27日 |
2210-500233-04-01-853547 |
附件:渝(忠)环准〔2023〕002号重庆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忠县县城长河社区长道河500亩弃土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