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少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影响和防范森林火灾,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复兴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长江大桥南岸水坪社区烟堡滩隧洞口至水坪工业园区、南岸滨江公园、电竞场馆、新加坡生态城以南2公里。在此区域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5日。
群众若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忠县复兴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电话号码5478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