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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9807064Q/2020-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忠县黄金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黄金镇中国足彩在线:进一步落实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七项专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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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按照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各项专项救助文件精神,梳理出七项专项救助,请结合各辖区困难群众实际需求,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救助政策,现就七项专项救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病救助

救助对象:具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县居住证,且在本镇境内居住,以及户籍不在本镇,但与本镇有直接关联的(如:移民、工作、就学或旅行等),因生活或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的以下家庭或人员。

一类: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一、二级重残人员,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

二类: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民政建档人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

三类:一般困难需要救助的家庭成员,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10万元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

救助标准:一类救助对象比例不超过50%,二类救助对象比例不超过30%,三类救助对象比例不超过15%,封顶线为10万元。

所需提供材料:

1.填写完整的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复印件、特困供养、孤儿说明。

3.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就诊费用结算表、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二、慈善众筹+急难救助

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或意外灾(伤)害急需进行住院治疗花费巨大且需要社会关注的低收入困难群体。

救助方式:提供众筹,确认患者身份,审核上线,开展众筹。配捐:经重庆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管理系统核查家庭经济情况后,按不同类别开展众筹配捐。配捐金额2000-10000元。

急难救助:在众筹和配捐的基础上,仍特别困难需要社会特别帮助的患者可按程序申请基金会急难救助。

三、扶智助学救助

救助对象:对我县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家庭确实困难,在享受政府或社会各类救助帮扶后,家庭仍难以保证子女完成学业的(不含最后一学年)给予扶智助学专项救助。

救助标准:一档:1万元;二档:0.5万元。

所需提供材料:

1.填写完整的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复印件;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读生的在读证明原件。

四、温馨家园救助

救助对象:对因遭受意外灾害导致居无定所或危房改造急需倒房重建的困难对象,包括本县实际居住在农村的低保户、孤儿、60岁以下的散居特困供养人员。

救助条件:已建成且入住,家中有人生活,低保户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以内、独居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50平方以内。

救助标准:按实际困难程度救助1~3.5万元。

所需提供材料:

1.填写完整的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孤儿认定文件复印件。

3.建房许可证、县级建房补贴说明、县级走访验收情况表、新旧房图片。

五、续航行动(骨髓移植专项救助)

救助对象:对本县低收入家庭因患先天性免疫缺陷(如白血病)等疾病,确需进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的38岁以下的贫困患者。

救助标准:按实际困难程度救助3~5万元。

合作医疗机构:新桥医院、西南医院、重医附一院和重医附二院。

所需提供材料:参照大病救助。

六、护蕾行动(儿童康复专项救助)

救助对象:对本县低收入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保障标准2倍以内)因肢残、智残等问题,符合康复治疗条件的10周岁及以下儿童,在政府的帮助下,仍不能坚持完成康复治疗的,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康复治疗,给予护蕾行动专项救助。

合作医疗机构:重庆三峡中心医院、重庆市儿童福利院康复中心。

申报流程: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并通过电话向县民政局报告困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县民政局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直接到合作医疗机构就医。

所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七、健康扶贫光明助困行动(白内障手术摘除专项救助)

救助对象:对我县的低保户、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中,符合手术治疗条件、自愿接受手术治疗的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用基金会全额救助,困难群众不需花费一分钱。

合作医疗机构:重庆新视界渝中眼科医院。

申报流程: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并通过电话向县民政局报告困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县民政局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直接到合作医疗机构就医。

所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黄金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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