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一)磨子籍(籍贯在磨子土家族乡,下同)乡外人员。
(二)配偶或父母为磨子籍的乡外人员。
(三)配偶或父母在磨子乡工作的乡外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
(二)基本资格
1.年龄40岁以下。
2.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凭,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
3.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优先。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懂农业,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爱农村,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爱农民,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放在心上,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
6.自愿接受乡党委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三)不得回引情形
1.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本资格的。
2.与现工作单位无法解约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宜回引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回引工作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意向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如实、详细、规范填写《忠县磨子土家族乡乡外人员回乡工作意愿征集表》(见附件),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文档,将意愿征集表发送至389417575@qq.com邮箱。
(二)比选
报名人员信息经初步审查符合回引资格的,纳入“乡外人员回乡工作意愿信息库”。乡党委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回引选择工作。符合同一岗位条件的人数较多时,择优比选。有工作单位的,由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解约等相关证明。
对所学专业为电子商务、经济金融、农业技术、工程管理等磨子急需专业的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回引。
(三)考察
根据比选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乡党委向纪检、公安部门征询有无违纪违法意见,再提交县委组织部联审。
(四)任职
考察合格后,由乡党委统筹安排岗位并办理任职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者,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一)回引工作在岗位空缺前提下,立足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开展。
(二)2023年2月15日前,报名人员提交《忠县磨子土家族乡乡外人员回乡工作意愿征集表》,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回引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回引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回引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回引人员返乡工作后,在磨子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1年,期满后方能申请调离。
(四)回引人员待遇严格按照忠县村(社区)干部补贴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中共忠县磨子土家族乡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五、咨询方式
电话:023-54787513;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忠县磨子土家族乡乡外人员回乡工作意愿征集表.doc
附件2: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