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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312629/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石宝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忠县石宝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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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指示等各项要求任务。

2.负责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的教育、培训、任免、考核、监督工作;负责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村(社区)及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3.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4.负责人武部、共青团、工会、妇联、残联等方面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5.负责全镇的财政、民政、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文化事业发展、农林水利发展、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社会事务。

6.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忠县石宝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大办公室。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忠县石宝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忠县石宝镇文化服务中心、忠县石宝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忠县石宝镇农业服务中心、忠县石宝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忠县石宝镇市政环卫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3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3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79.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3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00.9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4.4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67.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7.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56万元,农林水支出76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4.5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79.3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1.7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27.56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结构改革,民政人员补助调标所致。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0.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0.57万元,比2022年增加17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95万元,比2022年增加127.56万元,增幅8.4%。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84.62万元,比2022年增加51.78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人员调高补助所致。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民政优抚人员定期补助、农村特困人员(五保)供养支出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 2022年石宝镇人民政府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23万元,比2022年增加2.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2.23万元,比2022年增加2.23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力发展经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开支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7.68万元,比上年增加41.6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所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30.5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8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玉兰?? 联系方式:023-5484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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